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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4-04-09作者:爱游戏官方入口安卓版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112552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为密封件、特种橡胶制品(汽车、摩托车、电器、工程机械、矿山、铁道、石化、航空航天等行业基础元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连续十年出售的收益、出口创汇、总利润以及主流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各项指标位居国内同行业首位,并自2011年起连续入选“全球非轮胎橡胶制品50强排行榜”,2019年度排名第13位,国内第1。

  公司所处的行业是橡胶零部件制造业,橡胶制品属于现代工业机械基础件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家电、船舶、化工、电力、铁路、航空航天等领域,行业发展稳定、拥有非常良好的发展前景。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中鼎转2”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报告编号: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9】131号).评级观点及结论如下: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汽车用非轮胎橡胶制品生产企业,技术水平先进,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跟踪期内,公司非轮胎橡胶制品产能持续扩张,产能利用率维持在很高水平,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订单增长,业务收入保持增长;公司冷却系统产品在全球具有较强的竞争力,2018年业务收入和毛利润迅速增加,毛利率大幅度上升,整体发展的潜在能力较好;公司的空气悬挂及电机系统业务大多分布在在欧洲,收入和利润稳定,跟踪期内,该板块业务逐步在中国落地,未来该业务规模有望进一步增长。

  同时,东方金诚关注到,跟踪期内,受国内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的影响,公司总利润和营业利润率会降低;公司产品所需原材料以橡胶为主,2019年以来橡胶价格持续攀升,预计对公司成本控制带来较大压力;跟踪期内,公司债务规模有所增长,其中外币借款规模较大;公司海外并购较多,商誉账面价值较大,若被并购企业未来业绩没有到达预期,将面临一定减值风险。

  综合考虑,东方金诚维持中鼎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并维持“中鼎转2”债项信用等级为AA+。

  公司主营业务为密封件、特种橡胶制品(汽车、摩托车、电器、工程机械、矿山、铁道、石化、航空航天等行业基础元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连续十年出售的收益、出口创汇、总利润以及主流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各项指标位居国内同行业首位,公司继续跻身“全世界汽车零部件行业100强”(名列第92位)和“全球非轮胎橡胶制品行业50强”(名列第13位,国内第1)。

  通过海外并购和扩张过程中对欧美先进的技术工艺的引进消化吸收,公司积极打造非轮胎橡胶制品多个细致划分领域的顶尖企业,在非轮胎橡胶制品的“冷却系统”、“降噪减振底盘系统”、“密封系统”、“空气悬挂及电机系统”四大领域确定了行业领先地位。

  1、冷却系统领域: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中鼎胶管是国内自主品牌冷却系统领域领先的企业,而2017年并购的德国TFH则更是发动机/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系统优秀供应商,在所处细致划分领域行业全球排名前三,拥有自主专利的独家生产技术creatube,即自动一体成型胶管生产技术。中鼎胶管产业进行剥离,将非主机厂业务并入中鼎流体。今后全球OEM主机厂业务以德国TFH为主导,全球非主机厂业务以中鼎流体为主导。

  2、降噪减振底盘系统领域: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中鼎减震一直深耕于汽车减振系统,在衬套类、顶端链接板类、发动机悬置类等产品上拥有多项专利。在公司收购德国WEGU后,其核心产品硅胶动力吸振技术为汽车领域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振动噪音解决办法,在橡胶减振降噪领域走在了全球同行业的前列。目前公司正在发展减振底盘系统总成技术,锻铝控制臂总成项目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取得奔驰定点书。

  3、密封系统领域:通过海外并购美国库伯、美国ACUSHNET、德国KACO这一些企业,企业具有国际前三的密封系统技术。以德国KACO为例,KACO成功为大众等客户开发了第三代集信号轮,传感器,PTFE唇片为一体的组合式塑料法兰油封,具有高密封性能,精确记录轴的转速,角度或位置,并利用这些记录信息来控制发动机。同时KACO公司积极地推进新能源布局,已经开发配套成功高性能新能源电机密封。同时,公司目前已经开发批产新能源电池模组密封系统。

  4、空气悬挂及电机系统领域:2016年度,公司并购德国AMK,迈入汽车空气悬挂系统、电机电控系统领域,是公司进入汽车电子方向的起点。AMK是空气悬挂系统和电机、电控系统的高端供应商,尤其是在空气悬挂系统领域,是行业前三的领先者,为捷豹路虎、沃尔沃、奥迪、奔驰、宝马等世界顶级主机生产商配套。该系统目前是高端车型的标准配置,未来将会成中高档车型的尤其是新能源平台的主流配置。AMK公司正在稳步推进落地事宜,AMK安徽已经逐步开展国内改装市场业务。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建有自己独立的轻量化中心、炼胶加工中心、模具加工中心,成为企业内部配套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1、轻量化中心:企业具有全球最好的自动化冲压设备及机器人生产线,为企业来提供多品种、高精度的金属骨架产品。在新能源汽车放量的推动下,铝镁合金等轻量化金属材料迎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公司结合并购企业ADG的技术,建设汽车轻量化主要轻质材料镁合金压铸生产线,产品具有性能优良,散热性能好,强度高以及吸震能力强等优点,适应了现代制造业中产品复杂化、精密化、轻量化、节能化以及绿色环保的趋势。

  2、炼胶加工中心:目前炼胶中心已经具备世界上最先进德国和英国的密炼机设备,国际最先进的炼胶管理系统,最先进的集成化、自动化的物料仓储配送系统,年炼胶加工能力到达6万吨。随公司高端产品的持续推出,硅胶、氟胶等特种橡胶需求量将保持比较高的增长,特种胶混炼中心目前已经正式运行,年特种胶加工能力到达1万吨,为企业来提供耐新型燃料、新型制冷剂、耐动态疲劳等性能产品提供较为可靠保障。

  3、模具加工中心:公司下属投资企业中鼎模具拥有德国DMG高速加工中心,具有自动换刀和在线监测功能,同时通过引进欧洲先进模具加工技术,目前磨床加工精度能够达到国内顶配水平的0.2μ,除了国内配套外,今年开始为KACO等海外公司全球提供高端模具。目前已经很成熟掌握冷流道模具研发和加工技术,保证生产冷流道技术的广泛运用。

  在与海外企业多年磨合的基础上,公司逐步加强海外企业管理,尤其是加强海外企业的成本管控,包括如固定资产投资、产能布局、管理费用、原材料采购等方面。

  之前的海外企业管理以亚洲、欧洲、美国三大区域化管理为主,今后逐步从区域化管理过渡到四大系统国际化管理发展,更有助于四大系统技术整合、架构优化和市场开拓

  推进中鼎产业输出战略,将制造中心逐步往原材料基地和低成本制造国家拓展。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同时也应对国际贸易战。

  国内落地项目和总成布局也在稳步推进。同时也加强内部成本管控,谨慎投资:完成SAP信息化主体公司全部上线,同时高端制造和自动化水平稳步提升,重心推动提升运营效率和人均产值。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10。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做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做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做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5月2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夏鼎湖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601,992,956.8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纯利润是337,484,601.42元。减去提取本年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3,748,460.14元后,母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3,736,141.28元;加上母公司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597,561,335.00元,扣除上年分红242,645,419.00元,公司本年度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8,652,057.27元。

  鉴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公司股份10,000.075万元(含交易费用),根据相关规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来进行回购视同于现金分红。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1,211,255,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息242,251,049.4元,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三名关联董事夏鼎湖、夏迎松、马小鹏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四名非关联董事易善兵、翟胜宝、董建平、黄攸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

  经公司大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夏鼎湖先生、夏迎松先生、马小鹏先生、易善兵先生、翟胜宝先生、魏安力先生及黄攸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夏鼎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夏迎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马小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易善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翟胜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魏安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黄攸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若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并予以公布。

  夏鼎湖 男,1944年7月出生,中专学历,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中鼎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中鼎股份董事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主席团成员、橡胶制品分会理事长、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相关工业分会副会长。曾先后被评为“全国企业改革家”、“全国劳动模范”、“全国500名企业创业者”、“安徽省优秀企业家”、“全国优秀企业家、经理”、“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全国机械行业优秀企业家”、“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首届功勋徽商”、“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多项荣誉称号。系中鼎股份实际控制人。

  马小鹏 男,1962年7月出生,党员,经济师。1980年进入宁国密封件厂,历任宁国中鼎副总经理、安徽宁国中鼎密封件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鼎集团副董事长、中鼎股份副董事长。

  夏迎松 男,197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党员,高级工程师,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主席团成员。1999年毕业于美国Morehead州立大学。2002年12月进入公司,历任安徽宁国中鼎密封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国中鼎副总经理。现任中鼎集团董事,中鼎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

  易善兵 男,1977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安徽师范大学经管学院、安徽财经大学校外硕导兼客座教授。1997年进入中鼎集团工作,历任财务部税务会计、家电事业部财务科科长、集团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科科长、财务部经理、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鼎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黄攸立 男,1955年2月出生,党员,博士,曾挂职黄山市人民政府科技副市长,现任安徽省行为科学学会秘书长,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科技大学MPA中心主任,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翟胜宝 男,1976年11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安徽省高校工商管理学科拔尖人才,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会计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魏安力 男,1953年3月30日出生,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汽车工程系内燃机专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原机械部、机械委、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信部甲醇汽车试点专家组秘书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7月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九)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20年7月1日(星期三)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一)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1、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7月7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在监事会主席潘进军先生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编制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过程中,我们没发现相关人员将年报的有关信息泄露给除审计机构外的第三方。

  经审核,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一定效果的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协商确定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等事项。

  潘进军 男,197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7月进入宁国密封件厂,历任会计员、财务科长,审计督查科科长、投资管理部经理。现任中鼎集团投资管理管理部经理、中鼎股份监事会主席。

  杨精军 男,1980年8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进入中鼎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办项目员、科长、人力资源部经理兼公司办副主任,现任中鼎集团董事、人力资源部经理兼公司办副主任、中鼎股份监事。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中鼎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做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9号文《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202,025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9,239,993.75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扣除发行费用42,464,799.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916,775,193.8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19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验字[2016]28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这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4.7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0,154.7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3,860.83万元,其中,2019年度使用3,860.83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117,934.65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4月,公司与原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17年8月,公司与原保荐人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公司聘请民生证券担任中鼎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人,应当终止与原保荐人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人应当完成原保荐人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2018年10月,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9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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